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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气象基本公共服务白皮书(2018年度)
发表时间:2018-05-23信息来源:信息中心浏览次数:

 

滦平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承德市的西南部,气候属中温带向暖温带过渡、半干旱间半湿润大陆性季风型燕山山地气候,四季分明、冬长夏短。春季气温回升快,干旱少雨;夏季温和,雨热同季,多雷阵雨;秋季天高气爽,昼夜温差大,气温下降迅速;冬季寒冷少雪。据1981-2010年30年气象资料统计,全年平均气温7.8℃,最冷为1月,平均气温-10.4℃,极端最低气温-28.2℃;最热为7月,平均气温23.0℃,极端最高气温38.0℃。年日照时数2694.1小时,≥10℃的积温3295℃,全年无霜期156天,年平均雷暴日数43天。平均年降水量535.1毫米,70~80%的雨量集中在6、7、8月份,最大年降水量825.1毫米,日最大降雨量为131.9毫米。年最多风向为西南风,年平均风速1.9米/秒。主要气象灾害为干旱、暴雨、大风、雷电、冰雹、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占到全县自然灾害的90%以上,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全年GDP的1%~3%,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面对全球气候变暖和日益严峻的灾害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将防灾减灾工作作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减轻灾害风险列为政府工作的优先事项。党的十八大报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和“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这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服务宗旨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滦平县已初步形成了地基、空基和天基相结合、门类比较齐全、布局基本合理的现代化大气综合观测系统;基本组成了由天气预报、气候预测、人工影响天气、干旱监测与预报、雷电防御、农业气象与生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等构成的气象服务体系,已基本覆盖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安全各个领域。滦平县气象局在积极创建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同时,努力做到监测预报的准确性、灾害预警的时效性、气象服务的主动性、防范应对的科学性,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以及“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公共气象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改善民生、提升经济竞争力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更方便地了解本县公共气象服务情况,使气象服务更好地造福社会公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编写《滦平气象基本公共服务白皮书》,介绍目前开展的各类气象监测信息、天气预报信息、专业气象服务、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气象行政服务和公共气象服务渠道等。同时,附录提供了常用气象术语解释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防御指南,便于公众科学应用气象信息。

《滦平气象基本公共服务白皮书》根据气象事业的发展每年修订一次,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目  录

   - 1 -

一、公共气象服务内容 1

(一)公众气象服务 1

1.气象监测 1

2.天气预报 1

(二)专业气象服务 4

1.农业气象预报 4

2.旅游景区天气预报 4

3.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 5

4.地质灾害预警 5

5.其他行业气象服务 5

(三)气象灾害防御 5

(四)人工影响天气 6

二、气象行政服务内容 7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7

2、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8

3、升放无人驾驶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9

三、公共气象服务渠道 10

四、附录 11

(一)常用气象术语 11

()常用天气预报范围用语 15

()常用天气预报时间用语 15

(四)河北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与防御指南 16

 


一、公共气象服务内容

(一)公众气象服务

1.气象监测

目前,我县现代化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初步建成,共建成各类气象监测站25个,其中国家气象观测站1个、六要素区域气象站8个、四要素区域气象站6个、两要素区域气象站6个、暴雨监测站1个、雷达监测站1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1个,大气电场监测仪1个。

2.天气预报

天气预报信息是指运用各类天气监测信息和数值预报产品,对未来某时段内某一区域可能出现的天气状况所作的预测信息。

(1)12小时天气预报

预报内容:未来12小时天气预报,包括天空状况、降水、气温和风向风速等。

发布时次:每天07时发布。

提供方式:电子显示屏、多媒体气象信息发布系统。

(2)24小时天气预报

预报内容:未来24小时天气预报,包括天空状况、降水、气温和风向风速等。

发布时次:每天17时发布。

提供方式:大喇叭、电子显示屏、多媒体气象信息发布系统、电视、微信(滦平气象)。

(3)短期天气预报

预报内容:未来三天天气预报,包括天空状况、降水情况、气温和风向风速等。

发布时次:每天17时发布。

提供方式:电子显示屏、微信(滦平气象)。

(4)天气趋势预报

预报内容:未来4~7天天气趋势预报,包括天空状况、降水情况、气温和风向风速等。

发布时次:每天17时发布。

提供方式:电子显示屏、微信(滦平气象)。

(5)生活气象指数预报

预报内容:与公众健康、生活等密切相关的生活气象指数预报,包括以下几种:人体舒适度指数、紫外线指数、晨练指数、旅游指数、火险指数、洗车指数、穿衣指数、感冒指数、空气污染指数等。

发布时次:每天17时。

提供方式:电视、微信(滦平气象)。

(6)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种类:暴雨、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沙尘暴、台风、霜冻、干旱、雷电、冰雹、霾。

预警信号内容:预警信号名称及其等级、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情况、已经或将可能产生的影响、相应的防御指南等。

发布时次:当灾害性天气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时,根据天气形势发展态势,制作(发布、更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提供方式:气象网站、短信、微信(滦平气象)等。

(7)气候服务

利用本地气候监测和预测信息,为人们生产生活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①气候概况

内容:滦平县基本气候特征(气候标准值按世界气象组织统一规范每10年整编更新一次),气象灾害特征,气候资源状况。

发布时次:根据整编情况更新发布。

提供方式:网站。

②月气候影响评价与评估

公报内容:上月主要气候特点、平均气温和降水量及其距平,重要气候事件及其对人类社会、经济、生态系统和自然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影响评估等。

发布时次:每月5日前。

提供方式:网站。

③年度气候公报

公报内容:上一自然年度主要气候特征、主要天气气候事件及影响分析及主要行业影响分析等。

发布时次:每年2月底前。

提供方式:纸质材料、网站。

(二)专业气象服务

专业专项气象预报是针对农业生产和行业需求,旨在为安排生产和灾害防御提供气象参考。

1.农业气象预报

(1)农业气象情报

预报内容:过去一旬(月)气象条件对农作物生长发育影响分析未来一旬(月)的气象条件预报对策建议

发布时次:每旬(月)

提供方式:网站。

(2)春播期气象服务专报、秋收气象服务专报

产品内容:春播作物的适宜播种期预报;春播期间的天气概况及其影响、土壤墒情、冻土解决深度等实况信息,未来10天的天气预报及其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建议

发布时次:春播期、秋收期不定时发布。

提供方式:网站。

2.旅游景区天气预报

预报内容:金山岭长城、百草洼国家森林公园、碧霞山未来24小时天气预报

发布时次:每天05时、17时发布。

提供方式:电视天气预报、电子显示屏。

3.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

预报内容:未来24小时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及防火指南。

发布时次:10月1日~次年5月31日,每天17时发布。

提供方式:电视天气预报、电子显示屏、多媒体气象信息发布系统。

4.地质灾害预警

预报内容: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情况、已经或将可能产生的影响、相应的防御指南等。

发布时次:当灾害性天气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时,根据天气形势发展态势,联合国土资源局,制作地质灾害预警

提供方式:手机短信。

5.其他行业气象服务

产品内容:根据不同用户特殊需要,对各类特殊用户提供系列化的行业气象服务,为生产、生活提供参考。服务领域包括供暖、供电、旅游、运输、建筑、科研、仓储等众多行业。

发布时次:根据用户需要提供。

提供方式:手机短信、纸质材料及和用户约定的其他方式

(三)气象灾害防御

1、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科普服务

制作气象灾害防御避险明白卡,购置气象科普图书,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等,开展纪念活动,对公众开放气象台、气象科普基地,举办气象科普讲座,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

2、开展气象灾害调查、风险评估

组织收集灾情,掌握气象灾害的损失、主要致灾因子、灾害防御薄弱环节等信息,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为气象防灾减灾提供支撑。

3、发展社会广泛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队伍

在城市社区、乡镇发展气象信息协理员,在村屯发展气象信息员,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传递、灾情收集上报,参与社区、村镇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发展气象志愿者队伍,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气象灾害防御行动。

4、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

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对处于气象灾害多发易发的乡镇、街道、行政村、大中型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组织体系、机制建设进行认定推动灾前科学有效防御。

5、气象灾害应急处置

落实暴雨、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提高预警信息的接收、分发和应对能力

(四)人工影响天气

人工影响天气是运用云和降水物理学原理,主要采用向云中撒播催化剂的方法,使某些局地天气过程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转化的一项科学技术措施,简称“人影”。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由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多年来,滦平人影事业快速发展,现有车载式火箭作业系统6套,标准化作业点两个。

全年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针对农业干旱期、森林防火期、雾霾天气重污染、水资源涵养期等关键时期,在适合的天气条件下实施作业。每年510月份冰雹灾害易发季节开展人工防雹作业,指导特色农作物及林果业经营主体开展人工防雹工作。

 

二、气象行政服务内容

滦平县气象局所承担的行政审批工作,均在当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办理过程严格实行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1)法定实施主体:滦平县气象局

(2)审批权限:本级审批

(3)项目申请人种类:企业、公民个人及其他组织

(4)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5)申报条件: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6)申报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

2.防雷装置施工图及其电子文档;

3.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

申请单位应将1和3所涉及材料送气象主管机构或委托机构审核。

(7)审批流程:审批大厅委托窗口受理—审核—委托窗口办结

(8)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9)批准证件:《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10)办理地点:滦平县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委托窗口

2、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1)法定实施主体:滦平县气象局

(2)审批权限:本级审批

(3)项目申请人种类:企业、公民个人及其他组织

(4)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5)申报条件: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6)申报材料: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复印件

3.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7)审批流程:中心窗口受理—审核—中心窗口办结

(8)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审批大厅委托窗口受理—审核—委托窗口办结

(9)批准证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意见书》

(10)办理地点:滦平县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委托窗口

3、升放无人驾驶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1)法定实施主体:滦平县气象局

(2)审批权限:本级审批

(3)项目申请人种类:企业、公民个人及其他组织

(4)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5)申报条件:

储运气体及充灌、回收气球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②施放气球的地点应当与高大建筑物、树木、架空电线、通信线和其他障碍物保持安全的距离,避免碰撞、摩擦和缠绕等;在施放气球的球体或者附属物上必须设置识别标志;④施放气球必须符合适宜的气象条件;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不得高于地面150米,但是低于距其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建筑物顶部的除外;⑥施放系留气球必须确保系留牢固;施放系留气球必须加装快速放气装置。

(6)申报材料:

填写《承德市施放气球作业审批表》;②施放气球资质证及施放气球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施放气球地区环境条件和气象条件资料。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理地点:滦平县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委托窗口

 

三、公共气象服务渠道

(一)电视

滦平县电视台综合频道每晚19点30分播出电视天气预报节目,预报各乡镇及旅游景区24小时天气预报。

(二)手机短信

遇转折性天气或者重要灾害性天气,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向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发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遇重要降水过程,及时向政府领导和相关单位发送雨情信息。

(三)96121声讯电话

公众主动拨打气象声讯电话96121可以获取未来24小时天气预报。

(四)气象网站

中国天气网滦平站:登陆http://www.weather.com.cn

/weather/101090406.shtml,可对滦平县天气实况、天气预报、等信息进行查询。

中国天气网查询雷达图:登陆http://products.weather.com.cn/product/radar/index/procode/JC_RADAR_AZ9314_JB

(五)电子显示屏、多媒体气象信息发布系统

每天17时通过电子显示屏发送天气预报。遇灾害性天气,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六)大喇叭

我县在200个行政村安装了气象预警大喇叭,每天17时通过大喇叭发送天气预报。遇灾害性天气,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七)微信

智能手机用户可搜索“滦平气象”并关注,每天17时发布未来一周天气预报及未来24小时气象生活指数。

 

四、附录

(一)常用气象术语

1.降水。降水是指自云中降落到地面上的水汽凝结物。降水有液态和固态两种形式。液态降水就是通常所说的雨,固态降水有雪、雹等形式。气象学上经常使用降水等级来描述降水强度,对雪同时还会用积雪深度来描述。降水量是指降落在地面上的雨水未经蒸发、渗透和流失而积聚的深度,以毫米(mm)为计量单位。雨(雪)量等级和降水量值的对应关系如表1

表1:降水量(降雨、降雪)等级表(单位:mm)

雨量等级

12小时量值

24小时量值

雪量等级

12小时量值

24小时量值

小雨

0.14.9

0.19.9

小雪

0.10.9

0.12.4

小到中雨

3.09.9

5.016.9

小到中雪

0.51.9

1.33.7

中雨

5.014.9

10.024.9

中雪

1.02.9

2.54.9

中到大雨

10.022.9

17.037.9

中到大雪

2.04.4

3.87.4

大雨

15.029.9

25.049.9

大雪

3.05.9

5.09.9

大到暴雨

23.049.9

38.074.9

大到暴雪

4.57.5

7.515.0

暴雨

30.069.9

50.099.9

暴雪

6.0

10.0

暴雨到大暴雨

50.0104.9

75.0174.9

注:雪量等级中相应量值为雪融化为水后的量值

大暴雨

70.0139.9

100.0249.9

大暴雨到特大暴雨

105.0169.9

175.0299.9

特大暴雨

140.0

250.0

2.气温。气温是表征空气冷热程度的物理量,通常以摄氏度(℃)为单位。气象学中的气温是指标准观测场内百叶箱中距地面1.5 m高处所测得的大气温度,它与露天或室内测得的温度是完全不同的。气象中常用的有平均气温、最高气温和最低气温。平均气温是指某一段时间内,各次观测的气温值的算术平均值;最高气温是指某一时段内气温的最高值;最低气温是指某一时段内气温的最低值。日最高气温通常出现在午后,大约在午后14时左右,最低气出现在日出前。

3.地温。下垫面温度和不同深度土壤温度。

4.气压。大气的压强。通常用单位横截面积上所承受的垂直气柱的重量表示,单位为百帕(hPa)。

5.风。天气预报中所说的风是指标准观测场内风塔上离地10米高处所测得的风向和风速。风向是指大气气流相对于地表面运动的方向。气象上把风吹来的方向确定为风的方向。在陆地上,一般用16个方位来表示风向(具体见右图)。风速是指空气在水平方向运动的速度,以米/秒(m/s)为计量单位。为便于使用,把风速按一定量级区间划分为风力等级。具体如表2

2:风速与风力等级对照表

风力等级

风速(m/s

风力等级

风速(m/s

风力等级

风速(m/s

0

00.2

6

10.813.8

12

32.736.9

1

0.31.5

7

13.917.1

13

37.041.4

2

1.63.3

8

17.220.7

14

41.546.1

3

3.45.4

9

20.824.4

15

46.250.9

4

5.57.9

10

24.528.4

16

51.056.0

5

8.010.7

11

28.532.6

17

56.161.2

6.能见度。能见度是反映大气透明度的一个指标。在气象学中,能见度用气象光学视程表示。气象光学视程是指白炽灯发出色温为2700K的平行光束的光通量,在大气中削弱至初始值的5%所通过的路径长度。能见度是指视力正常(对比感阈为0.05)的人,在当时天气条件下,能够从天空背景中看到和辨认的目标物(黑色、大小适度)的最大水平距离。能见度以km为度量单位。

7.雾。雾是指近地面的空气层中悬浮着大量微小水滴(或冰晶),使水平能见度降到1 km以下的天气现象。根据水平能见度大小分“轻雾”(能见度1.010.0km)、“雾”(能见度0.21.0km)、“浓雾”(50200m)和“强浓雾”(能见度至不足50m)。

8.霾大量极细微的干尘粒均匀地浮游在空中,空气普遍有混浊现象,使远处光亮物微带黄、红色,使黑暗物微带蓝色且导致水平能见度小于10千米的天气现象。

9.雪。固态降水,大多是白色不透明的六出分枝的星状、六角形片状结晶,常缓缓飘落,强度变化较缓慢。温度较高时多成团降落。根据降雪情形,有时使用以下用语:阵雪(开始和停止都较突然、强度变化大的降雪)、雨夹雪(雨滴中同时夹带雪花的降水现象)、积雪(雪覆盖地面出现堆雪情况)。

10.暴雨是指大气中降落到地面的水量每日达到和超过50毫米的降雨,暴雨经常夹杂着大风。降雨量每日超过100毫米的为大暴雨,超过250毫米的为特大暴雨。暴雨来得快,雨势猛,尤其是大范围持续性暴雨和集中的特大暴雨,它不仅影响工农业生产,而且可能危害人民的生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常用天气预报范围用语

个别地区:一般指预报服务范围内小于5%的区域。

局部地区:一般指预报服务范围内小于10%的区域。

部分地区:一般指预报服务范围内有10%30%的区域。

大部分地区:指预报服务范围内大于50%的地方

(三)常用天气预报时间用语

气象部门以北京时20点为日界,天气预报中常用的时间用语有:

白天:指0820           上午:指0812

中午前后:指1014       下午:指1220

傍晚前后:指1720       夜里:指20时~次日08

上半夜:指2024         下半夜:指2408

半夜前后:指2202       早晨:指0508 

上旬:指每月的110      中旬:指每月的1120

下旬:指每月的21日~月底   汛期:指每年的68

春季:指35             夏季:指68

秋季:指911            冬季:指12月~次年2

以上时间指北京时,日期指公历。

(四)河北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与防御指南

一、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雨总量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40毫米以上;或者实况已出现上述情况之一,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

2.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

3.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5.注意防范暴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雨总量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60毫米以上;或者实况已出现上述情况之一,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

2.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

3.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

5.加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巡查、排险及加固工作。

  (三)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雨总量达到150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80毫米以上;或者实况已出现上述情况之一,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

2.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

3.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

4.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5.加强水库的安全调度,确保水库堤防安全。

  (四)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雨总量达到200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实况已出现上述情况之一,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4.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开放紧急避难场所,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5.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保障和抢修工作。

    二、暴雪预警信号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总量达到10毫米以上;或者实况已经出现上述情况,且降雪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工作;

2.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4.农牧区和种养殖业要储备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5.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二)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总量达到15毫米以上;或者实况已经出现上述情况,且降雪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雪灾和防冻害措施;

2.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4.农牧区和种养殖业要备足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5.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三)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总量达到20毫米以上;或者实况已经出现上述情况,且降雪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工作;

2.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

4.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将户外牲畜赶入棚圈喂养。

  (四)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总量达到30毫米以上;或者实况已经出现上述情况,且降雪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2.必要时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必要时飞机暂停起降,火车暂停运行,高速公路暂时封闭;

4.做好牧区等救灾救济工作。

  三、大风预警信号

  大风(除台风外)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受大风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渤海海区平均风力达7~8级,或阵风9级以上。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

2.停止高空作业和户外游乐活动;

3.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大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损坏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4.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沿海注意风浪影响;

5.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

6.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关注森林、草原等防火。

  (二)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受大风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7~8级,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渤海海区平均风力达9~10级,或阵风11级以上。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

2.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沿海注意风浪影响;

4.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大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5.不要在高大建筑物、广告牌、临时搭建物或大树的下方停留;

6.机场、高速公路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三)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受大风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9~10级,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渤海海区平均风力达11~12级,或阵风13级以上。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应急工作;

2.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和单位应当停课、停业,人员减少外出;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当回港避风,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沿海注意风浪影响;

4.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5.机场、铁路、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四)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受大风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11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或者渤海海区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应急和抢险工作;

2.人员应当尽可能停留在防风安全的地方,不要随意外出;

3.沿海注意风浪影响,回港避风的船舶要视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人员留守或者转移到安全地带;

4.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5.机场、铁路、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四、寒潮预警信号

  寒潮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48小时内平均气温或者最低气温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准备工作;

2.农、林、养殖业做好防冻害准备;

3.有关部门视情况调节供暖,燃煤取暖用户注意防范一氧化碳中毒;

4.注意添衣保暖。

  (二)寒潮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48小时内平均气温或者最低气温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工作;

2.农、林、养殖业做好防冻害工作;

3.有关部门视情况调节居民供暖,燃煤取暖用户注意防范一氧化碳中毒;

4.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弱、病人。

  (三)寒潮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48小时内平均气温或者最低气温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应急工作;

2.农、林、养殖业采取防冻措施;

3.有关部门视情况调节居民供暖,燃煤取暖用户注意防范一氧化碳中毒;

4.注意防寒保暖,照顾好老、弱、病人。

  (四)寒潮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48小时内平均气温或者最低气温下降1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2.农、林、养殖业要积极采取防冻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3.有关部门视情况调节居民供暖,燃煤取暖用户注意防范一氧化碳中毒;

4.注意防寒保暖,预防感冒和冻伤。

    五、大雾预警信号

  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

2.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3.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

4.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二)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

2.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调度指挥;

3.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车、船的行进速度;

4.减少户外活动。

  (三)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应急工作;

2.有关单位按照行业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

3.驾驶人员根据雾天行驶规定,采取雾天预防措施,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合理行驶方式,并尽快寻找安全停放区域停靠;

4.不要进行户外活动。

    六、高温预警信号

  高温预警信号分两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一)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2.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注意防范因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5.车内勿放易燃物品,开车前应检查车况,严防车辆自燃。

  (二)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采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

2.高温时段停止户外露天作业(除特殊行业外)和户外活动;

3.对老、弱、病、幼人群采取保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特别注意防火;

5.车内勿放易燃物品,开车前应检查车况,严防车辆自燃。

七、沙尘暴预警信号

  沙尘暴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4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工作;

2.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做好精密仪器的密封工作;

3.注意携带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以免沙尘对眼睛和呼吸道造成损伤;

4.呼吸道疾病患者、对风沙较敏感人员不要到室外活动。

  (二)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4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应急工作;

2.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水上等户外危险作业;

3.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单位做好交通安全的防护措施,驾驶人员注意沙尘暴变化,小心驾驶;

4.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户外人员应当戴好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注意交通安全。

  (三)沙尘暴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4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应急抢险工作;

2.人员应当留在防风、防尘的地方,不要在户外活动;

3.学校、幼儿园推迟上学或者放学,直至特强沙尘暴结束;

4.飞机暂停起降,火车暂停运行,高速公路暂时封闭。

八、台风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

2.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如回港避风或者绕道航行等;

4.加固门窗、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应急准备工作;

2.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4.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三)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抢险应急工作;

2.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当回港避风,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4.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5.相关地区应当注意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

  (四)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回港避风的船舶要视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人员留守或者转移到安全地带;

4.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5.相关地区应当注意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

九、霜冻预警信号

  霜冻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

  (一)霜冻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48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将产生影响,或者已经降到0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影响,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农林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霜冻准备工作;

  2.对农作物、蔬菜、花卉、瓜果、林业育种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3.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户要关注当地霜冻预警信息,以便采取措施加强防护。

  (二)霜冻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3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降到-3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农林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霜冻应急工作;

  2.农村基层组织要广泛发动群众,防灾抗灾;

  3.对农作物、林业育种要积极采取田间灌溉等防霜冻、冰冻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4.对蔬菜、花卉、瓜果要采取覆盖、喷洒防冻液等措施,减轻冻害。

  (三)霜冻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5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降到-5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农林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霜冻应急工作;

  2.农村基层组织要广泛发动群众,防灾抗灾;

3.对农作物、蔬菜、花卉、瓜果、林业育种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十、干旱预警信号

  干旱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干旱指标等级划分,以国家标准《气象干旱等级》(GB/T20481-2006)中的综合气象干旱指数为标准。

  (一)干旱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25~50年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4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工作;

  2.有关部门启用应急备用水源,调度辖区内一切可用水源,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牲畜饮水;

  3.压减城镇供水指标,优先经济作物灌溉用水,限制大量农业灌溉用水;

  4.限制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限制排放工业污水;

  5.气象部门适时进行人工增雨作业。

  (二)干旱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和救灾工作;

  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远距离调水等应急供水方案,采取提外水、打深井、车载送水等多种手段,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牲畜饮水;

  3.限时或者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缩小或者阶段性停止农业灌溉供水;

  4.严禁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暂停排放工业污水;

5.气象部门适时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

十一、雷电预警信号

  雷电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工作;

  2.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二)雷电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雷应急措施;

  2.人员应当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

  3.户外人员应当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

  4.切断危险电源,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

  5.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不要把农具、羽毛球拍、高尔夫球杆等扛在肩上。

  (三)雷电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应急抢险工作;

  2.人员应当尽量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并关好门窗;

  3.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和其他类似金属装置;

  4.尽量不要使用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视、电话等电器;

  5.密切注意雷电预警信息的发布。

  十二、冰雹预警信号

  冰雹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一)冰雹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2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冰雹的应急工作;

  2.气象部门做好人工防雹作业准备并择机进行作业;

  3.户外行人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4.驱赶家禽、牲畜进入有顶蓬的场所,妥善保护易受冰雹袭击的汽车等室外物品或者设备;

  5.注意防御冰雹天气伴随的雷电灾害。

  (二)冰雹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1小时内出现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冰雹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2.气象部门适时开展人工防雹作业;

  3.户外行人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4.驱赶家禽、牲畜进入有顶蓬的场所,妥善保护易受冰雹袭击的汽车等室外物品或者设备;

5.注意防御冰雹天气伴随的雷电灾害。

十三、霾预警信号

  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霾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1)能见度小于3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

(2)能见度小于3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115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150微克/立方米;

(3)能见度小于5000米,PM2.5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250微克/立方米。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霾准备工作;

2.空气质量明显降低,人员需适当防护;

3.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活动,儿童、老人及易感人群应减少外出。

  (二)霾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1)能见度小于2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

(2)能见度小于2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250微克/立方米;

(3)能见度小于5000米,PM2.5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500微克/立方米。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霾工作;

2.空气质量差,人员需适当防护;

3.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儿童、老人及易感人群应尽量避免外出。

(三)霾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1)能见度小于1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

(2)能见度小于1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500微克/立方米;

(3)能见度小于5000米,PM2.5浓度大于500微克/立方米。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

2.空气质量很差,人员需加强防护;

3.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儿童、老人及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

4.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5.驾驶人员谨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