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材料
滦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县总预算及县本级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滦平县财政局局长 刘小平
(2017年12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滦平县2017年县总预算及县本级预算已经滦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执行中因继续落实“营改增”、实行省财政直管县改革等政策导致财政公共预算收入受到影响,同时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偿还债务利息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较年初预算安排发生较大变化,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对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做相应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受县政府委托,特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报告滦平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县总预算调整方案
1.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综合考虑我县税源结构偏重于采矿业、黑色金属压延加工业和房地产业,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造成各税种预期完成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拟将财政收入预算136,200万元调整为156,853万元,调增20,653万元,增长15%,调整情况如下:
(1)分级次调整情况
中央级收入年初预算51,332万元,调整为56,081万元,增长9%;省级收入年初预算22,258万元,调整为27,528万元,增长27%;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初预算62,600万元,调整为73,244万元,增长17%。
(2)分系统调整情况
国税系统年初预算72,000万元,调整为89,971万元,调增17,971万元,增长25%;地税系统年初预算53,000万元,调整为60,976万元,调增7976万元,增长15%;财政系统年初预算11,200万元,调整为5,906万元,调减5,294万元,下降47%。
2.可用财力调整情况
通过加大项目跑办、向上级争取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综合预算管理力度,全部可用财力调整为245,426万元,较年初预算232,000万元增加13,426万元,增长6%,其中:增加财力79,647万元,主要项目:一是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加10,644万元;二是上级税收返还增加398万元;三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65,818万元;四是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增加3,000万元;五是置换债券增加2,600万元;六是上年结余增加195万元;七是调入资金增加19,084万元;八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减少5,040万元;九是上解支出增加17,052万元。当年财力减少66,221万元,主要是年初预计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及争取困难县救助资金78,000万元实际到位11,779万元减少县级可用财力。
需要说明的是,当年增加财力79,647万元剔除增加的专项转移支付65,818万元和置换债券2,600万元,净财力增加11,229万元与减少的财力66,221万元相抵后当年财力硬性缺口54,992万元,只能通过调减县本级专项支出予以平衡,分部门调减情况详见附表六。
3.全部财政收支预算平衡调整情况
全部财政收入由年初预算232,000万元调整为245,426万元,调增13,426万元,增长6%。
全部财政支出由年初预算232,000万元调整为245,426万元,调增13,426万元,增长6%,其中:县本级支出调整为228,799万元;乡级支出调整为16,627万元。
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调整情况是:
基本支出调整为115,047万元,较年初预算112,330万元增加5,554万元,其中:
(1)个人部分支出调整为106,893万元,较年初预算104,882万元增加2,011万元,主要是发放物业补贴及提高个人取暖补贴。
(2)公用经费支出调整为8,154万元,较年初预算7,448万元增加706万元,主要是发放的个人移动通讯补贴在公用经费科目核算。
全部财政支出按功能分类调整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6,572万元,调整为20,356万元,调减6,216万元;
(2)国防支出预算211万元,调整为175万元,调减36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预算5,898万元,调整为6,588万元,调增690万元;
(4)教育支出预算49,985万元,调整为54,360万元,调增4,375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预算288万元,调整为498万元,调增210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040万元,调整为2,209万元,调增1,169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248万元,调整为37,244万元,调增5,996万元;
(8)医疗卫生支出预算11,490万元,调整为29,827万元,调增18,337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预算1,877万元,调整为6,342万元,调增4,465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3,014万元,调整为5,051万元,调增2,037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预算10,455万元,调整为52,566万元,调增42,111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预算3,345万元,调整为5,835万元,调增2,490万元;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预算668万元,调整为693万元,调增25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预算131万元,调整为886万元,调增755万元;
(15)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实际支出150万元,调增150万元;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预算1,028万元,调整为15,226万元,调增14,198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457万元,调整为7,327万元,调增1870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93万元,不作调整为93万元;
(19)预备费支出预算200万元,调减200万元;
(19)年初预留支出20,000万元,调减20,000万元。
(二)县本级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县本级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县本级财政收入年初预算59,085万元调整为54,861万元,调减4,224万元,下降7%。
(1)分级次调整情况
中央级收入年初预算17,556万元,调整为18,235万元,增长4%;省级收入年初预算9,738万元,调整为8,366万元,下降1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初预算31,791万元,调整为28,260万元,下降11%。
(2)分系统调整情况
国税系统年初预算24,385万元,调整为25,477万元,调增1,092万元,增长4%;地税系统年初预算23,500万元,调整为23,478万元,调减22万元;财政系统年初预算11,200万元,调整为5,906万元,调减5,294万元,下降53%。
2.可用财力及收支调整情况
年初县本级可用财力215,373万元,调整为228,79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3,426万元,增长6%。
3.县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县本级财政收入由年初预算215,373万元调整为228,799万元,调增13,426万元,增长6%,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乡镇上解收入增加14,175万元;二是专项转移支付增加65,818万元;三是新增债券增加3,000万元;四是置换债券增加2,600万元;五是调入资金增加19,084万元,六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195万元;七是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减少3,531万元;八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4,642万元;九是统筹各类财政性资金及争取资源型困难县救助资金减少66,221万元;十是上解支出增加17,052万元。
全部财政支出由年初预算215,373万元调整为228,799万元,调增13,426万元,增长6%。
县本级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科目调整情况剔除乡级支出16,627万元外与总预算调整一致(见附表4和附表5)。
(三)需要说明事项
1.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工作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盘活存量资金7,084万元。按照政策要求全部用于平衡预算,弥补财力缺口。
2.债务限额及债务余额情况
债务限额:按照省厅《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文件规定,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不得超过限额。2017年省厅下达我县政府债务限额35,7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限额3,000万元,新增专项限额32,700万元;存量债务限额389,1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34,50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4,620万元。
债券使用情况:2017年省厅下达我县政府债券38,3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000万元,置换债券2,6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32,700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中心项目1,000万元,规划展览馆项目2,000万元,置换2014地方政府债券2,600万元,北部新城土地收储项目21,700万元,医养结合体项目11,000万元,并调整至一般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应科目支出。
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17年12月,我县债务余额为415,8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29,557万元,专项债务86,320万元。
一般债务及专项债务余额均不超过限额,符合上级政策要求。
3.往来款变动情况
受财力限制,在预算执行中必保的各项目支出18,100万元年初预算未予安排,按照《预算法》第十三条:未列入预算不得支出的规定,为此对急需支出资金只能通过暂付的方式加以解决。加之调减年初支出预算,致使其他应收款额度增加约73,000万元。
4.涉农资金整合情况
为贯彻落实涉农资金整合有关政策要求,县财政部门积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2017年共整合发改、农牧、林业、水务、扶贫、交通、农开等部门各类资金35,899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32,076万元,资金全部用于贫困村扶贫产业、基础设施、技能培训等项目支出,因此将整合资金全部调整为扶贫支出,具体详见附表五。
二、政府基金收支方案
(一)政府基金收入调整情况
政府基金收入年初预算289,266万元,调整为138,464万元,调减150,802万元。其中:调增的项目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增1,418万元;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调增17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调增249万元;转移性收入调增249万元;新增债券收入调增32,700万元。调减的项目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调减9,78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调减73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调减175,04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调减28万元。
(二)政府基金支出调整情况
政府基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289,226万元,调整为138,464万元,调减150,802万元。具体支出调增的项目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调增17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支出调增1,418万元;被征地农民支出调增7,094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调增7,154万元;转移性支出调增249万元;债券支出调增32,700万元;调出资金调增12,000万元。调减的项目是:征地拆迁补偿支出调减131,332万元;土地开发支出调减48,374万元;廉租住房支出调减15,878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调减9,78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支出调减733万元;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调减9,521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调减28万元。
基金收支相抵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一)社保基金收入调整情况
社保基金年初预算收入安排75,803万元,调整为72,744万元,调减3,059万元;其中: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764万元,调整为39,024万元,调减2,740万元;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113万元,调整为9,278万元,调增165万元;
3.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30万元,调整为397万元,调减33万元;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702万元,调整为6,708万元,调增6万元;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794万元,调整为17,337万元,调减457万元。
(二)社保基金支出调整情况
社保基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59,633万元,调整为66,068万元,调增6,435万元。其中: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0,663万元,调整为34,556万元,调增3,893万元;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471万元,调整为9,226万元,调增1,755万元;
3.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54万元,调整为660万元,调增306万元;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858万元,调整为4,864万元,调增6万元;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287万元,调整为16,762万元,调增47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滚存结余为43,57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我县现有注册国有企业18户,全部为国有独资企业,其中:基础性行业7户,全部为粮食企业;公益性行业1户为金山岭长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行业10户,主要是融资平台。在这18户国有企业中1户盈利,1户亏损,其余处于未发生业务或停业状态,无利润。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零,与年初预算安排一致。
此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由于受财政执行年度和财政决算时间的影响,数字还会发生变化,待财政决算批复后,由财政部门将决算口径调整预算数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2017年我们紧密结合当前经济形势,更新财政观念,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完善和调整财政管理体制,优化支出结构,厉行节约,强化预算约束,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通过采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四本预算相互衔接等措施,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财力缺口,保障了工资发放和各项民生事业支出,但仍存在着主体税源单一、产业转型困难等不利因素,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但我们有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增收节支,为我县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